NBA传奇球星吉尔伯特·阿里纳斯,曾以“大将军”之称横扫联盟,他的职业生涯充满了辉煌和争议。2012年,阿里纳斯来到了中国CBA联赛,开始了他的中国篮球之旅。本文将带您回顾阿里纳斯在CBA的点点滴滴,感受这位传奇球员在东方赛场的风采。
一、加盟CBA:机遇与挑战并存
2012年,阿里纳斯在NBA的职业生涯已经走到了尽头。面对无球可打的困境,他决定加盟中国CBA联赛,加盟北京首钢队。这个决定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争议,有人认为阿里纳斯是在自毁前程,有人则认为这是他职业生涯的最后一搏。
二、适应CBA:从NBA巨星到CBA球员
刚加盟北京首钢队时,阿里纳斯面临着巨大的挑战。CBA联赛与NBA在比赛节奏、防守强度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阿里纳斯需要时间去适应。他并没有放弃,而是积极调整自己的心态和打法。
表格1:阿里纳斯在CBA的统计数据
| 赛季 | 球队 | 出场次数 | 得分 | 篮板 | 助攻 | 抢断 | 盖帽 |
|---|---|---|---|---|---|---|---|
| 2012-2013 | 北京首钢 | 28 | 23.3 | 5.3 | 4.4 | 1.1 | 0.6 |
| 2013-2014 | 北京首钢 | 28 | 23.4 | 4.6 | 4.2 | 1.2 | 0.7 |
| 2014-2015 | 北京首钢 | 28 | 22.7 | 4.1 | 3.8 | 1.0 | 0.4 |
从表格1可以看出,阿里纳斯在CBA的三个赛季中,场均得分都保持在20分以上,表现十分出色。他在适应CBA联赛的过程中,逐渐找到了自己的节奏,成为了球队的核心球员。
三、赛场风云:阿里纳斯在CBA的精彩瞬间
在CBA的赛场上,阿里纳斯留下了许多令人难忘的瞬间。
1. 三分绝杀:2012年12月23日,北京首钢队客场挑战新疆队,比赛最后时刻,阿里纳斯在三分线外接球,面对新疆队的防守,他毫不犹豫地出手,球应声入网,帮助北京首钢队完成逆转,最终以109-108战胜新疆队。
2. 暴扣狂潮:2013年1月6日,北京首钢队主场迎战山东队,阿里纳斯在比赛中多次上演暴力扣篮,展现了他强大的身体素质和冲击力。
3. 关键先生:在CBA的三个赛季中,阿里纳斯多次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为球队赢得了比赛。他的存在,让北京首钢队成为了CBA的夺冠热门。
四、离开CBA:遗憾与感慨
2015年,阿里纳斯离开了CBA,回到了美国。在CBA的三年时光,他收获了荣誉、友谊和成长。他心中也充满了遗憾,因为他知道,自己并没有在CBA实现自己的全部价值。
阿里纳斯在CBA的传奇之旅,让我们看到了一位NBA巨星的转型之路。他在CBA的出色表现,让我们感受到了篮球运动的魅力。虽然他的职业生涯已经结束,但他的故事将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阿里纳斯已经退役不打职业篮球了。
吉尔伯特·阿里纳斯(Gilbert Arenas),男,1982年1月6日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后卫。
2001年NBA选秀,阿里纳斯第二轮第二顺位被金州勇士队选中。职业生涯曾先后效力过金州勇士队、华盛顿奇才队、奥兰多魔术队及孟菲斯灰熊队。2012年加盟上海大鲨鱼队。
2013年11月,阿里纳斯宣布自己不会再出现在职业赛场上。
伯德条款:
超过工资帽的最高金额再签约的例外条款。球队可以不受工资限额的规定与本球队的自由人续约,但是,续约的自由人必须在该球队效力三年以上。这样的自由人每赛季的工资可以提高10.5%,而签其他球队只能提高8%。
如果你在同一支球队中连续效力三年,三年之后你成为了自由球员,这时你就是“够资格的老兵球员”,NBA就允许你的母队给予你最大的合同,你的薪金可以在原有基础上涨10.5%,而不具备这一条件的只能上涨8%。即使你上涨的部分使球队薪金总额超过工资帽,也是规则所允许的,但不能超过奢侈税的要求,另外,合同签定的最长年限也可以从一般的5年上调为6年。
事情的缘由是,1984年伯德成为了自由球员。而NBA为了制造凯尔特人和湖人这样的球队对峙局面,对于老兵球员故意采取了宽大措施,以便凯尔特人能够留住伯德,从此这就被称为了“伯德条款”。
使用该特例的条件:
具备伯德权的自由人需满足以下条件:该球员必须在没有被买断,或者没有以自由人身份更换东家的情况下效力三个赛季。更直接点说法,当一名球员在一支球队效力了三个赛季的话,那么他将具备伯德资格。这三个赛季中,可以是1份3年合同,也可以3份单年合同。伯德权可以被继承。比如球员A在小牛打了1个半赛季,但被交易到了篮网,随后在篮网履行完了他剩下的1年半合同,这时篮网将拥有球员A的伯德签约权。
伯德条款还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首轮新秀合同,当一名新秀球员打完第三个赛季时,按例他也将拥有伯德权,但由于首轮新秀合同的年薪都有硬性规定,因此伯德权规定,用伯德条款签下的合同不能达到顶薪,最多只能为该名新秀原新秀合同中规定的第四年年薪(比较少)。因此,球队一般是等新秀履行完合同才用伯德条款续约,这样才能用顶薪留住出色的新秀球员。
当然伯德权的继承并非没有限制。NBA规定,如果一名球员签的是1年合同,并且该赛季结束后他就拥有伯德或者早伯德权的话,那么他也将拥有交易的否决权,因为交易会让他失去伯德或早伯德权(多年合同不会)。比如2006年小牛和德文-乔治签下了一份2年合同,2007年夏天,拥有球员选项的乔治跳出了合同,但因为无处可去最终又和小牛另签了一年合同。2007-08赛季中期,小牛准备用乔治作交易添头交易基德,结果小人物乔治险些毁了老板库班的春秋大计,因为乔治在赛季结束后将拥有早伯德权,又是一年合同,交易会让他失去早伯德权。于是乔治便使用了否决权,也终于让世人知道,不光是科比那样的大人物有交易否决权,乔治这样的小人物也是有尊严的。
阿里纳斯条款:
从在此合约中第二年的薪金就受到了最大涨幅8%的限制;第三年薪金则能够大幅度提高,它可以是球队执行选择权所能提供的最高薪金,且不受平均薪金规则的制约。在第三个赛季之后,薪金的最大涨幅(包括跌幅)为第三年的6.9%。如果球队能提供的最高薪金是不违反前两个赛季的规定的话,合约中可以只说明第三个赛季薪金的最大涨幅。同时,合约中所提供的薪金必须是有担保的,且不包含其他任何形式的奖金。
如果第三年的涨幅超过了8%的标准,联盟就会为球队设置一个附加的限制。为了能够确定球队能够支付的最高薪金的尺度,他们不仅确认是不是第一年的薪金符合标准,他们必须确认整个合同期的平均薪金都低于最高薪金。举例说明,一个球队距离最高薪金有800万美金的空间,他必须保证3年的合约总额不超过2400万,4年不超过3200,5年不超过4000万。如果合约没有写明第三年的涨幅可高于第一年薪金的8%,那球队只能将第一年的薪金控制在最高薪金之下了。
“Gilbert Arenas规则”--适合一切在NBA呆了1-2年的受限制自由球员,邀请合同(Offer Sheet)的第一年薪金不得超过当年的中产阶级条款(第二轮新秀的原球队只要有中产阶级特例就能match任何合同),通过这样的办法限制第一年的薪金以保证球员最先的球队能够通过引用伯德条款,或中产阶级条款给球员提供相应的合约。
弗朗西斯大家肯定都非常熟悉了,姚明刚加盟火箭队时候的老大,因为多次帮姚明出头也深受中国球迷喜欢,他NBA生涯场均18.1分5.6篮板6助攻,当年也入选过三次全明星,是当时最能扣篮的控卫。当他从NBA退役后加盟CBA北京队时,中国球迷是十分期待,北京主场的门票也都瞬间卖光,然而这么一个星光四射的NBA球星,却成为了CBA历史上最大的一个“笑话”,他在北京队呆了13天,出场了4场比赛,总共出场时间不到14分钟,总共拿到2分2篮板1助攻4失误,最终弗朗西斯与北京队经过友好协商正式解约。